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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和承包商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合法?

发布日期:2019-01-02 07:02:36  浏览次数:1850

  劳务分包是指建筑承包商或专业分包商为承包工程中的劳务合同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开展的活动。承包商和承包商签署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合法?

  一、承包商和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法是合法的吗?

  与没有劳务资格的建设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违法。

  中国第二十六条《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经营范围内承担。建筑企业禁止超出企业资质的经营范围。或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公司的名义承包该项目。建筑公司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营业执照证书、,并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总承包商建设项目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项目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但是,除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合同外,还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

  对于总承包建筑,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完成。总承包商不得将项目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转包他们签订的项目。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如果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则按照《合同法》第52条第5款的规定无效:

  (1)承包商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过资质等级;

  (2)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员借用合格的施工企业名称;

  (3)建设项目必须在未经招标或招标无效的情况下进行招标。 ”

  因此,与没有劳务资格的建设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违法。因此,在前提不是立即无效的情况下,讨论是否以承包商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或以“XXX施工队”的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是没有意义的。当然,如果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经营资格,那么劳务分包合同应以“XXX施工队”的名义签订,而劳务分包合同不能以承包商的名义签署,因为主体合同一个人应该是一个合格的整个施工团队,而不是承包商。

  确定劳务服务分包合同的有效性为:

  1、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条规定了具有劳动合法资格的承包商与总承包商、分包商之间的劳务分包。在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拒绝支持确认无效的请求,理由是分包建设项目违法。2、合同有效要求

  (1)承包商具有法定的劳务资格,劳务分包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含义。如果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视为合法有效;

  (2)劳务承包商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分包工作的范围是建设项目中的劳务(包括木工、砌石、抹灰、石材制作、涂料、钢材、具体、脚手架、模板、焊接、管道、钣金、线);

  (4)承包方式是提供劳务和小型机械及配件。

  合同规定,劳务承包商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大型机械。、旋转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均未转包。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XXX施工队”的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不应以承包商的名义签订,因为合同的主要议题之一应该是合格的整个施工队伍,而不是承包商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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