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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招标代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10-22 05:51:28  浏览次数:1537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订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任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内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用。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且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性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培训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九、凡试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工作业绩及表现,*地建监统编04表等;考核结果将作为正式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被聘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合同时间为3-5年(期满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劳动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本制度自二OO*年*月*日起执行。

  十五、本制度的管理与解释由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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